bt365手机备用网址关于组织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全国哲社规划办于2017年12月21日发布“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按照相关要求,现就我校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的宣传与组织
1.认清形势、明确使命,充分做好宣传动员
近年来,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数量有了新突破,但是,与兄弟院校相比,还有非常大的差距。科技处与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协同做好相关宣传动员工作,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全员参与、提早谋划、积极申报。
2.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深入做好人员组织
2018年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将继续强化学校、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个人三级联动机制。科技处全面统筹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规划、动员、组织及保障。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负责人牵头,成立由分管科研工作领导具体负责,重要专家、教研室主任、科研创新团队(平台)负责人等组成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个人仔细研读申报指南,结合自身研究专长,认真填写申报书。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2. 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5日后出生)。
(4)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6)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年3月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4.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三、时间安排
1.2017年12月22日-12月31日,确定选题、完善初稿。
科技处根据各单位的博士、副教授和教授人数下达申报指标。
申请人仔细阅读《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确定选题,依据选题,详加论证,进一步修改完善初稿。
各教学科研单位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项目申请人,集体讨论《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中相关学科的条目,为申请人提供建议。
2.2018年1月1日-1月20日,专家初审、申报书修改。
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初期论证工作,并将申报书和论证活页初稿(电子版)发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邮箱。
科技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初审通过者上报省社科联。
3.2018年1月21日-1月31日,申报书打磨,形成定稿。
申请人可充分利用寒假时间查漏补缺,对申报书仔细修改、打磨,形成定稿。1月31日前,项目申请人将申报书和论证活页(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邮箱。
4.2018年2月1日-2月10日,专家指导,提交省规划办。
(1)科技处组织省内外专家,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组织相应学科专家对项目进行“一对一”专家指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项目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进行项目申报书的修改和论证,并于2018年2月10日前把《申请书》和活页报送科技处,电子版《申请书》和活页传至科技处邮箱。纸质材料需报送6份(每份含申请书和活页),其中5份(须有一份原件)以1夹9方式按学科类别打捆,另有一份单独放置,交由省规划办进行预评审。逾期,科技处将不再受理申报。
四、联系方式及网址
科技处办公室:办公楼A-403室
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电话:028-66775207 谢丹 王京强
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邮箱:csykjxm@163.com
全国哲社规划办网(http://www.npopss-c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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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2日